近日,山东省粮食局制定《2008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采取四项重点措施,加强全省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与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山东省粮食局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粮食法制建设,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周年的学习宣传活动,抓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粮食行政复议制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粮食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依法行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粮食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宣传,在全省粮食行业中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
二、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诚信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了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粮食经营者、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在对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活动中,实现了从单纯注重法定权利的宣传向注重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相统一的宣传的转变,提高了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重点对国家粮食政策和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按照全省“法律五进”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的要求,省局进一步健全了“法律五进”工作运行机制。有重点的推进粮食法制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加强对示范联系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导,积极总结推广粮食依法行政典型经验做法,提高了基层粮食部门整体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组织领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调研和理论研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紧密结合全省粮食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活动,对先进经验进行推广总结,使典型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